斩黑恶,护平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合江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第一、二部主任为成员的“最强大脑”专案组。专案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职,攻坚克难,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百姓安康。成功起诉冷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经判决,首犯获刑20年。
一、发挥提前介入功效,破除犯罪集团认定疑难
冷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系合江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案件办理之初,侦查机关以单个犯罪进行侦查,对证明犯罪集团组织结构及行为特征等方面的证据缺乏系统性收集整理。专案组介入后,通过查阅卷宗、查看监控及10余次参加案件会商研判,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余条,建议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方向,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对犯罪集团的规定,逐项完善证据,加强对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行为特征等方面证据的收集,进一步查清冷某某等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集团组织成员。确保了该案未经延期退查,顺利起诉,认定的犯罪集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二、综合运用并案分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移送审查起诉时,侦查机关将该案分成三件案件分别移送,经办案组全面审查,因系一人犯数罪和共同犯罪,遂依法对三件案件并案审查,合并起诉,确保从快从严办理,提升打击实效。同时,对涉及的未成年人犯罪,商请侦查机关及时将涉案的2名未成年犯罪集团成员另案移送本院,由未检部门审查起诉,并配合未检部门开展教育挽救相关工作,将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与未成年人“感化、教育”方针有机结合,落实“宽严相济”要求。
三、营造声势落实保护,消除被害人思想顾虑
在案件涉及地点开展定点宣传、走访宣传,公布前期扫黑除恶成果,宣传介绍《泸州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证人保护制度》等内容及落实情况,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打消被害人的思想顾虑,让其“敢于揭发检举、勇于指认作证”。在调查王某某等人打砸被害人开设的茶馆事实时,办案组发现被害人因惧怕王某某等人打击报复,对王某某安排人员到茶馆索要费用7000余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予以回避,办案组遂向被害人宣讲相关政策,多次做思想工作后,被害人最终愿意指认作证。
四、准确认定提出量刑,斩断黑恶犯罪经济基础
办案过程中,专案组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始终把斩断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作为办案重要内容,同时又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个人财产,做到依法准确认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有关财产进行分门别类,厘清财产来源及与案件的关联,依法准确认定涉案财物5万余元,同时综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冷某某等3人分别提出了三万至六万不等的财产刑量刑建议,坚决“打财断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0余人,追加起诉3人,发现并移送县扫黑办涉“保护伞”线索2条;同时通过办理黑恶案件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件次,促进黑恶犯罪源头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人民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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