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蔺花灯:千年技艺 文化之本

2020-04-07 16:19:53    来源:今日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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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花灯,民间俗称“扭扭灯”,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是一种以民间舞蹈表演为主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且有一套传统的表演程式。表演者主要是一男(唐二)一女(幺妹),幺妹由男子扮演,民间称为“童子扮幺妹”。另外还有一诙谐的丑角,谓之“打岔老者”,在节目中穿插逗趣。
      其演出是在农家堂屋或院坝进行。由于受演出场地的限制,花灯动作幅度较小,一般没有大的跳跃或翻腾,队形也无多大变化,多是在原地边唱边扭或二人擦身交换位置。表演前,提灯灯师举着圆形、棱形、梯形等各式彩灯,站在场地后方呈半圆形,另一灯师(一般为灯首)举着写有“花灯奉贺”字样的长方形牌灯,站在后台中央,手执钹、堂鼓、马锣、大锣的乐师们,在牌灯前就坐。准备就绪后,先由“报子”(有时由唐二或打岔老者扮演)上场,说四言八句吉利话,也叫“开财门”,然后请幺妹出场开始表演。节目的内容有“贺年祝福”、“赞勤斥懒”以及传播公理公德等,但主要表现的内容则是山区男女之间纯朴的爱情。每词众灯师以至看灯的观众都要附合着唱—句衬词每唱完一句歌词,形成台上表演台下呼应的热闹场面。
      每年正月初二至十五,古蔺民间村村寨寨的各路灯班走村串户“耍花灯、贺新年 ”,说唱吉祥,祝福平安,所到之处鼓乐声、歌声、欢笑声连成一片,舞者、观者融为一体,极大地丰富了本土民众的文化生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后,古蔺花灯已成为民间的一枝独秀,被誉为四川的一朵金花,古蔺县因此成为闻名遐迩的“花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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